Source:国家发改委
10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专项管理办法表示,中央预算内投资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等方式,支持有利于实现“双碳”目标、节能降碳潜力大的领域的项目的开展。
支持的重点方向包括:节能降碳、煤炭消费清洁替代、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低碳零碳负碳示范、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等方向。
其中,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方面,管理办法指出:支持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支持零碳园区、零碳运输走廊实现近零碳目标的供能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工艺降碳改造等项目。支持绿色甲醇和可持续航空燃料生产项目。支持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建设。
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等项目支持比例均为核定总投资的20%。
原文如下:
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加强和规范节能降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