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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光电协议提前终止 “小散”呼吁彻查

发布日期: 2014/7/28 11:29:24                       发布单位: 工作人员                       新闻来源:
现在,天龙光电在7月24日发布的公告中称,原先与*ST超日签订的《合作生产经营协议》将提前终止。
合作因*ST超日破产而终止
天龙光电在发布的公告中称,原先与*ST超日签订的《合作生产经营协议》合作期限为两年,尚有17个月合作期未完成,本次对上海超日合作生产协议提前终止,将不存在17个月租金费用对应收账款的冲减,预计对2014年度的净利润影响为-489.98万元,预计对2015年度的净利润影响为-979.97万元,具体影响结果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根据此前约定,双方将共同分摊合作项中厂房和设备的折旧费,金额为3312万元/年。而根据*ST超日23日公告,双方合作生产经营7个月期间,天龙光电实际应承担的折旧费总计747.25万元。
7月25日,一篇《天龙光电协议提前终止今明两年将损失1500万》的文章称,这一合作的终止不仅会对*ST超日不利,天龙光电恐将也会受到影响。
由于*ST超日处于破产重整期,根据此前约定,双方将共同分摊合作项中厂房和设备的折旧费,金额为3312万元/年。而根据*ST超日23日公告,双方合作生产经营7个月期间,天龙光电实际应承担的折旧费总计747.25万元。
小散呼吁彻查三角局
公司发布补充公告列出了公司在三角局中的具体损失,两年共计1470万元。公告发布后,在7月25日,一篇《天龙光电小散呼吁彻查三角局》的文章称,公司此举遭到了小散的强烈谴责,小散认为天龙光电没有必要为冯氏家族失败的私人投资买单,并呼吁监管机构彻查这起关联交易中的利益输送行为。
实际上,在《起底天龙光电冯氏三角局》的文章发布后,股吧里已经有不少中小股东明确表示了对相关交易和实际控制人的不满。
天龙光电小散钟先生表示:“从整个三角局交易情况来看,投资者有理由相信整个三角交易是冯氏家族一手操办的,天龙光电只是被动地被冯家拉下水,即便投资有损失,这个损失也应该由恒能光电来承担,天龙光电没有替冯氏家族失败的私人投资买单的义务。”
长期关注天龙光电的北京某私募界人士表示,这起三角局中至少有以下几个疑点值得监管机构彻查。
天龙光电协议提前终止 “小散”呼吁彻查(2)
首先,在与超日太阳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之后,短短两周的时间就把项目转包给恒能光电,天龙光电在整个三角交易中只是一个中介角色,实际操办方是恒能光电,为什么恒能光电不直接与超日太阳合作,非要把完全不必要的天龙光电拉下水,这其中存在什么样的玄机?
其次,作为中间人的天龙光电在这个三角交易中与超日太阳和恒能光电双方都签有合同,这两个合同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存在明显的不对等?如果是对等的,其投资风险应该会顺理成章地转嫁到实际运营方恒能光电身上才对,但为什么天龙光电还要为这起失败的投资损失上千万元?如果是两个合同权责明显不对等造成这种局面,那天龙光电和冯氏家族又该做何解释?
再次,天龙光电与超日太阳的和解条款虽然闪烁其辞、模棱两可,但终究还是披露了核心细节,然而天龙光电与恒能光电之间也有合作协议,他们二者之间又是如何和解的?其和解条款是什么?为什么天龙光电要承受如此大的损失,天龙光电的公告只字未提,这又是为什么?
据“新财富舆情中心”监测数据显示,涉及天龙光电终止协议的相关报道有29篇,累计转载量达到279条,其新闻热度为89.39,显示为炙热状态。
二级市场上,受到该消息的影响,天龙光电的股价近3天一直处于调整过程中,跌幅为5.1%,目前尚未见到企稳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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