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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能源局发文鼓励这些地方发展“光伏+”供能系统

发布日期: 2016/7/8 13:18:20                       发布单位: 工作人员                       新闻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7日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里面提到要建设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各种能源互补的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目的一是为了推动能源就近消纳,减少弃风、弃光、弃水限电;二是为了构建“互联网+”智慧能源系统。
意见鼓励在新城镇、新产业园区、新建大型公用设施(机场、车站、医院、学校等)、商务区和海岛地区等新增用能区域,加强终端供能系统统筹规划和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传统能源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能源的协同开发利用,优化布局电力、燃气、热力、供冷、供水管廊等基础设施,通过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智能微网等方式实现多能互补和协同供应,为用户提供高效智能的能源供应和相关增值服务,同时实施能源需求侧管理,推动能源就地清洁生产和就近消纳,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在既有产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居民小区等集中用能区域,实施供能系统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改造,推广应用上述供能模式,同时加强余热、余压以及工业副产品、生活垃圾等能源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
意见指出,在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区,利用大型综合能源基地风能、太阳能、水能、煤炭、天然气等资源组合优势,充分发挥流域梯级水电站、具有灵活调节性能火电机组的调峰能力,建立配套电力调度、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开展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系统一体化运行,提高电力输出功率的稳定性,提升电力系统消纳风电、光伏发电等间歇性可再生能源的能力和综合效益。
意见提出了具体的建设目标:2016年,在已有相关项目基础上,推动项目升级改造和系统整合,启动第一批示范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建成国家级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示范工程20项以上,国家级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示范工程3项以上。
到2020年,各省(区、市)新建产业园区采用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的比例达到50%左右,既有产业园区实施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改造的比例达到30%左右。国家级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示范工程弃风率控制在5%以内,弃光率控制在3%以内。
意见还提出要实施新的价格机制,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示范工程可实施峰谷价格、季节价格、可中断价格、高可靠性价格、两部制价格等科学价格制度,推广落实气、电价格联动等价格机制。
总之该政策透露出如下信息:
1、国家为了解决可再生能源的消纳问题,又想出了一个新办法,就是建设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这大半年以来,国家为了提高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能源的消纳率,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各种政策出了一波又一波。所以不要再质疑国家会不会收购你家屋顶上光伏电站所发的电了,没看见国家一直在发政策鼓励各地就近消纳光伏发电吗?
2、该政策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唯一的影响可能是:未来某天你所在的小区忽然成为了一个示范工程项目,那么你的小区所使用的能源可能就是来自传统能源+太阳能、风能等各种能源集合的多能源互补系统;届时你家的电价、天然气价格等相关能源价格可能就跟别的小区居民不太一样了。
3、对于圈里的从业者来说,这可能是又一个政府项目机会,要关注下各地未来的示范工程建设招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