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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推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相结合政策

发布日期: 2013/1/29 9:13:02                       发布单位: 工作人员


 


      太阳能应用与住房同步设计建设,居民入住后,就可用上热水,无需自行安装太阳能。记者昨从荆州市节能装饰办得悉,荆州去年超额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任务,今年力争完成120万平方米的可再生能源应用和3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目标。

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包括太阳能光热、浅地层岩土冷热资源等资源等应用。荆州全年太阳辐射总量为4366.8兆焦/平方米至4576.2兆焦/平方米,年日照为1823至1978小时。城区适合采用土壤源热泵的地质带范围较大。

去年,荆州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按照两年内完成申报24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目标,可获取国家专项财政补助资金60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城区新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应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荆州市节能装饰办工作人员介绍,去年荆州严格执行12层以下新建居住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的有关规定,对未按要求进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计的,不予办理节能告知性备案;对未按设计要求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不予节能验收备案。城区33项建筑工程设计了可再生能源,共完成49.27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任务,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1.3万平方米。